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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正义,律师以担当践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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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6 · 189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居宽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24人 执业17年
律所: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820091034514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01820122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张居宽律师,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主任,团队负责人,男,汉族,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中共党员,省律协海商委员会委员,市律协金融委委员,淮阴区法学会理事,荣获省、市、区多种荣誉。 张居宽律师团队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刑事辩护与非诉讼业务。秉承“不战而屈人之兵、先胜后战、一战而定”的办案理念,近年来,该团队辩护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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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张居宽律师精准把握核心争议点,从合同义务、法律关系定性、主体资格等方面抗辩,全程参与庭审,最终法院采纳意见,驳回原告起诉,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律师,作为法律的践行者,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在每一个法律案件中,他们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都如同明亮的灯塔,为当事人指引着方向。张居宽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理念,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

精准抗辩,直击争议核心

在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张居宽律师接受被告方委托后,迅速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精准抗辩。他提出双方合同未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义务,明确开具发票并非合同约定义务;指出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还针对自然人被告,提出其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格主体,原告起诉主体错误。这些抗辩意见切中要害,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程参与,保障当事人权益

法院于2016年11月立案后,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17年3月再次开庭审理。在整个过程中,张居宽律师全程参与庭审,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机会,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急当事人之所急”的态度。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居宽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要求开具发票的主张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张居宽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利益方面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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