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是人生大事,很多夫妻在冲动之下就跑去民政局要办离婚手续。为了避免这种冲动离婚的情况,法律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可这离婚冷静期30天过后,要是只有一个人去,能不能顺利把离婚给办了呢?相信很多正在考虑离婚或者已经在离婚流程中的朋友都很关心这个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婚姻关系继续有效。这30天就是离婚冷静期。
就比如说,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他们一起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这30天内,小李冷静下来后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二、冷静期后一人去办离婚的情况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如果只有一人去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因为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确认离婚意愿和相关事项,一人去不能代表双方都还坚持离婚的决定。
还是以小张和小李为例,30天冷静期过了,小张想去把离婚证领了,但是小李却不想去。这时候小张一个人去民政局,民政局是不会给他发离婚证的,并且会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三、解决办法之再次协商
要是出现冷静期后一方不想去办离婚的情况,另一方如果还坚持离婚,可以先和对方再次好好协商。了解对方不想离婚的原因,看看能不能通过沟通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重新开始离婚登记流程。
比如小张知道了小李不想离婚是因为舍不得多年的感情,小张就可以和小李深入交流,把自己对未来生活的规划和想法告诉小李,如果小李被说动了,两人就可以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四、解决办法之诉讼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比如小张和小李协商无果,小张就可以写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材料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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