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在里面约定违约金条款,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对方违约给自己带来损失。但违约金的数额可不是随便定的,有时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可能过高或者过低,这就容易在违约情况发生后引发纠纷。那到底怎样去判断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标准呢?下面咱们就来好好探讨一下。
一、违约金判断的基本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里所说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说,甲把一批货物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约定违约金2万元。结果乙违约不要这批货了,甲如果能证明少赚了3万元,这时候约定的2万元违约金就有可能被认为低了。
二、实际损失参照法
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最主要的参考就是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因为对方违约直接遭受的经济损失,像货物毁坏、为补救违约所支出的费用等。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损失,比如本来能通过这笔生意赚到的利润。一般来说,如果违约金明显高于或者低于实际损失,就可能被认定为过高或过低。比如,商铺租赁合同中,房东违约提前收回商铺,租户重新找商铺多支付的租金和搬家费用就是直接损失;而因为换了位置导致少赚的营业额就是间接损失。
三、市场交易习惯考量
在某些行业,有特定的交易习惯和违约金标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偏离了行业惯例,也可能被认为过高或过低。例如在建筑工程行业,一般对于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有一定的比例范围,如果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远远超出了这个范围,那从行业交易习惯的角度看,就可能被认为过高。再比如在民间借贷中,法律对于利息和违约金的总和有一定限制,如果超出这个合理界限,就可能不被支持。
四、当事人举证责任
如果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需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供证据。主张违约金过高的一方,要证明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主张违约金过低的一方,要证明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以买卖合同为例,买方认为卖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违约给卖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到底是多少。如果买方拿不出有效的证据,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其降低违约金的请求。
当我们对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判断有了一定了解后,纠纷发生时大家虽然对判断标准有了初步认识,但在具体认定和处理上,还存在很多复杂情况。比如不同类型合同的特殊规定、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自由裁量权等。要是对这些问题没法准确把握,很容易在维权过程中陷入被动。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大量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帮助分析案件,理清维权流程,为你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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