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里,婚姻走到尽头办理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是让人头疼的事儿,尤其是房产问题。很多时候,夫妻住的房子是父母出资购买的,这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成了不少人心里的疙瘩。毕竟父母买房可能是一辈子的积蓄,而离婚又涉及到双方的利益,这其中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不同的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情况,处理结果也大不相同。下面就来详细说说离婚时父母买的房子到底该如何处理。
一、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且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张和小王离婚,小张的父母在他们结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张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小王无权分割。要是在婚后,小张父母同样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小张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也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小王没有份儿。
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小李和小赵离婚,小李父母在他们婚后付了首付买了房,登记在小李名下,之后小李和小赵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归小李,但小李要给小赵补偿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一部分。
三、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都出了资,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小陈和小周离婚,小陈父母出了60%的钱,小周父母出了40%的钱买了房,登记在小陈名下。若没有其他约定,离婚时小陈和小周就按照6:4的比例分割房产。
四、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当双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时,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如,小孙和小吴的父母都出资买了房,登记在小孙和小吴两人名下,那离婚时就把房子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处理完房产分割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房产过户、补偿款支付等问题。要是一方不配合过户或者不支付补偿款,这又该怎么办呢?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很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产生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在婚姻财产分割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妥善处理后续问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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