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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最后一日可不可以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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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3 · 1485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最后一日通常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所以只要在这三十日的期限内,冷静期最后一日能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最后一日可不可以办离婚

生活里,不少夫妻在气头上就跑去申请离婚,国家设置离婚冷静期,就是想给大家一个缓冲的时间,好好想想婚姻是不是真的走到尽头了。离婚冷静期有30天,过了冷静期还有30天的办理期。很多人就有疑问了,离婚冷静期最后一日到底可不可以办离婚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时间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次日起开始计算,为期30天。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书》,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从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第二天开始算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小张觉得还是舍不得这段婚姻,他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要是两人都没撤回,冷静期结束后还有30天办理期。

二、冷静期最后一日不能办离婚

离婚冷静期最后一日是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因为这一天还处于冷静期内,双方的离婚申请还没有经过冷静期的考验。只有等冷静期30天届满后,在接下来的30天办理期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举个例子,小王和小赵申请离婚,冷静期最后一天他们跑去婚姻登记处要求办离婚,工作人员肯定是不会给他们办理的,得等冷静期过了,在办理期内再来才行。

三、办理离婚所需材料和流程

在办理期内去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一般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流程大概是这样:双方当事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比如陈先生和林女士在办理期内去办理离婚,他们带齐了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觉得没问题,就给他们发了离婚证,两人的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四、错过办理期的处理办法

要是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的办理期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之后两人还是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和办理期。

比如孙先生和周女士因为工作忙,错过了办理期,他们之后又想离婚,就得重新走一遍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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