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身边可能都有这样的夫妻,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闹着要离婚,等真的去办理离婚手续,冷静一段时间又反悔不离了。现在法律设置了离婚冷静期,给了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很多人在申请离婚冷静期过了一个月后,就开始犯嘀咕,这时候还能不能离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聊聊这个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啥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说,小张和小李在3月1号申请了离婚登记,那么从3月1号到3月30号就是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离婚就办不成了。
二、冷静期满一月后能否办理离婚
冷静期满一个月内,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要是超过了这个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例如,小张和小李的离婚冷静期到3月30号结束,那么从3月31号到4月30号这三十天内,如果他们一起去申请领离婚证,就可以顺利办理。但要是过了4月30号还没去,那就相当于他们不想离婚了,之前的申请也就作废了。
三、超过期限后想离婚咋办
如果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又想离婚了,那就只能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流程。还是拿小张和小李举例,如果他们过了4月30号没去领离婚证,之后又想离,就得两个人再次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申请离婚,然后再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和接下来的三十天领证期。
四、申请离婚的基本流程
申请离婚是有一套流程的。首先,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这里的证件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等。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双方都没撤回申请,就可以一起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就会发证。
离婚冷静期过了一个月后能不能离,关键看是否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去申请领离婚证。要是错过了这个时间,又想离婚的话就只能重新申请。之后要是再次申请离婚过程中,遇到离婚协议怎么写才合理,财产怎么分割更公平等一系列问题,可千万别自己瞎琢磨。律图网有众多专业的律师,他们经验丰富,专业靠谱,执业资质也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能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顺利解决问题,守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