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陈律师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在其执业生涯中,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在刑事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占比约70%,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典型案例之蒙X寻衅滋事案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犯聚众斗殴罪。2023年3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随后发生斗殴,造成蒙Xx、韦X等四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七被告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按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辱骂、挑衅,属于“无事生非”;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虽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各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相互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多起成功辩护案例
除了蒙X寻衅滋事案,陈俊全律师还办理了多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陈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细致分析,为林某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在李某涉黑案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辩护经验,成功将罪名从涉黑罪辩护为寻衅滋事罪。在杨某故意伤害罪案中,同样为杨某争取到了不起诉。在陈某猥亵罪案中,为陈某争取到了缓刑。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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