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李玲律师是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x9519,服务地区为泰州,联系地址是江苏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兴业国际26楼。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以来,她处理案件超300件,其中处理刑事纠纷案件超150件,处理离婚纠纷案件超100件。其执业理念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秉承“恪尽职守,臻于至善”。
社会职务
李玲律师担任多个社会职务,她是凤城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同时,她还是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在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地位。另外,她是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特邀律师,通过该栏目为大众解读法律热点问题。
擅长领域
李玲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遗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五大核心领域,兼具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实战能力。在婚姻家庭与遗产纠纷中,她擅长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复杂遗产传承等问题。例如,她曾在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追回100万元款项并锁定200万元违约保障。在合同与债权领域,她既善于源头把控合同风险,也能高效化解履约争议,如在某合同纠纷案中,推动法院判令被告赔偿110万余元损失。在刑事辩护领域,她坚持精准辩护,成功助力多起案件实现权益最大化。
经典案例之民间借贷纠纷
在钱XX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案件编号为(2023)浙XXX民初XXX号,审理法院是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XX。原告廖XX住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主张被告返还借款本息及维权费用;被告钱XX住江苏省泰兴市,委托李玲、王XX为诉讼代理人,其他被告还有顾XX(核心债务人)、江苏XX公司(XX任法定代表人)、长沙市XXX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单位)。案件性质为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以股权转让为名主张借贷关系,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流程方面,2023年7月25日立案(简易程序),7月27日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金额500万元),8月24日首次开庭;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13月28日二次开庭,2024年1月19日判决。
原告廖XX主张2018年9月与钱XX签订《长沙市XXX幼儿园股权转让协议》,支付XX万元转让款,后因被告未办理股权变更、管理混乱,与顾XX签订退股协议及还款协议,但顾XX未履约,故诉请钱XX对XX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同时要求四被告共同承担律师费XX万元及诉讼费用。
李玲律师接受钱XX委托后,制定“三层抗辩”策略。第一层,否定基础合同效力,援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指出XX幼儿园是非营利性机构,无股权结构,案涉协议约定转让股权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原告以无效合同主张债权无法律基础。第二层,厘清法律关系主体,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录音、款项流向凭证和《代持股份协议》等证据,证明钱XX系受顾XX指令签订协议,并非实际权利人,原告与顾XX后续签订的协议也印证钱XX无独立责任。第三层,反驳债权主张,通过数据举证,证明顾XX委托他人向廖XX转账的金额远超《股东退股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总价,即使按原告主张的“股权转让实为民间借贷”,实际债务人顾XX已超额返还款项,原告对钱XX的债权主张无事实依据。
在办案过程中,李玲律师团队全面核查相关证据,分类整理出“合同无效”“主体不适格”“款项已返还”三类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两次庭审中,重点强调“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归属”“钱XX无过错无获益”,反驳原告混淆法律关系的行为。同时,与司法机关高效沟通,配合法院厘清案件事实,降低保全对钱XX的影响,避免案件拖延。最终,法院采纳了李玲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确认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名为股权、实为民间借贷,但认定借贷双方为廖XX与顾XX,钱XX非债务人,驳回原告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判决顾XX、江苏XXX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借款本金XXX万元及利息,承担保全申请费XX元、担保服务费XXX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XXX元,顾XX方承担XXX元。李玲律师通过法律关系拆解与证据论证,成功让法院认定钱XX非责任主体,避免其承担XX万元本金及高额利息的连带还款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之受贿上诉案
在蔡XX受贿上诉案中,原公诉机关是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是蔡XX。2023年8月24日蔡XX因本案被留置,2023年10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23年11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泰州市看守所。李玲律师作为蔡XX的辩护人之一参与此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蔡XX犯受贿罪一案,于2024年3月1日作出(2023)苏1202刑初XXX号刑事判决。宣判后,蔡XX不服提出上诉。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4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审理期间,检察机关于2024年6月4日建议延期审理,同年7月4日建议恢复审理。最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撤销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2023)苏1202刑初XXX号刑事判决,发回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李玲律师在该受贿上诉案中,为推动案件发回重审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进一步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机会。
公益普法活动
李玲律师积极践行公益普法,她走进社区、特殊群体组织开展法律讲座,通过实际行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她借助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解读彩礼返还、消费维权等热点问题,让法律贴近群众生活,使更多人能够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无论是诉讼代理还是普法服务,李玲律师始终以专业为基、以责任为本,为泰州的法律服务市场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获得荣誉
李玲律师获得了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的荣誉,这是对她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的肯定。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她有望继续在擅长的领域深耕,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