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陈军李律师执业于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20xxxxxxxxx7636,服务地区为六盘水,联系地址在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双水小广场。2022年,他还担任了六盘水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他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原则,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结果。
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许,陈军李律师代理的被告AXX好意搭乘F某(原告BXX之父),在特定路口与案外人G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F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A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G某承担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案外人G某车辆投保了保险,原告方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获赔510608.53元。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双方就赔偿事宜了结。然而,2024年8月,原告方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AXX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7004.05元,并承担诉讼费。
案件处理过程
陈军李律师接受AXX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多次与AXX深入沟通,了解事故经过、协商情况、费用支付细节及《证明》签订背景,确认AXX已支付1万元医疗费及约5万元安葬相关费用,且一直履行对原告DXX的赡养义务。同时,他重点收集并核实《证明》原件及相关签字人员信息,调取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核查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核心辩护策略,强调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对原告诉状部分内容真实性提出质疑,主张原告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庭审中,陈军李律师清晰呈现证据,围绕辩护思路充分辩论,配合法院核实事实。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AXX好意搭乘F某,事故后积极赔偿,双方签订的《证明》合法有效,且原告方已获保险赔偿,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BXX、C某、DXX、E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负担。陈军李律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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