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4年起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还担任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以及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等职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民事、刑事案件800余件,尤其专精于民事案件,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不仅为众多个人提供法律服务,还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规章制度、审查和起草合同,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同时也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
房屋买卖纠纷案例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宋XX因购买位于玉龙县的康美健康小镇玉龙养生坊的商品房,与被告康XX公司于2019年5月4日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并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被告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且所售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不符。宋XX委托杨慧律师等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
被告康XX公司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具有康养、医疗等附加值。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获得预售许可证,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认为不存在故意隐瞒情况,原告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关于70年产权宣传问题,称是后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出现变数。
案件结果与意义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故协议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返还原告购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对于原告要求的已付购房款一倍损失赔偿,因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故意欺瞒行为,且自身未尽到审查义务,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及被告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00,000元。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这起案件体现了杨慧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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