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咱生活中总会看到或者听到一些夫妻在婚后因为各种原因闹到要分开的情况,这时候财产分割就成了个大问题,尤其是房子。这房子可不是个小物件,它涉及的利益可大了,好多夫妻都在这上面争得面红耳赤。有的是婚前一方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有的是婚后俩人一起攒钱买的房子。这不同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呢?大家是不是也很好奇婚后财产分割时房子判决到底是怎么定的呢?下面咱就来好好聊聊。
一、婚后全款购房的判决原则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子,不管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法院通常会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来处理。比如小李和小张婚后一起攒钱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李名下,后来两人离婚,这套房子就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可能会让双方竞价,出价高者获得房子,然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一方想要房子,另一方不想要,那么想要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房子价值一半的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法院会对房子进行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
二、婚后贷款购房的处理方式
婚后贷款买房的情况就稍微复杂一些。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是一起考虑的。一般房子会判给一方,由这一方继续偿还剩余的贷款,同时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包括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举个例子,小王和小赵婚后贷款买了一套房,首付是双方一起付的,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小王,小王除了要继续还剩下的贷款,还要根据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和房子增值的情况给小赵一定的钱。
三、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判决情况
要是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是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比如小陈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小孙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陈,但小陈要给小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作为补偿。
四、父母出资购房的判决规则
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也不少见。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小周和小吴婚后,小周的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周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周的个人财产。若小周和小吴婚后,双方父母都出资买房,登记在小周名下,没有其他约定的话,房子就是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房子分割完了,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冒出来。比如说,获得房子的一方不按照判决给另一方补偿款怎么办;或者后续发现还有一些关于房子的债务没有在分割时处理清楚;又或者房子的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阻碍等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可能又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帮忙了。大家可以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而且他们不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流程,让你在房子分割的后续问题上少走弯路,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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