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本就是一件让人闹心的事,要是在起诉离婚前一方偷偷取走现金,这无疑是给另一方添堵,还会造成财产损失。这种情况下,财产损失该怎么判定呢?这可是很多面临离婚纠纷的人关心的问题。取走的现金到底是正常使用,还是恶意转移财产,这中间的界限很难分清。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起诉离婚前取走现金,财产损失判定的那些事儿。
一、判断取走现金是否为恶意转移财产
判定财产损失,首先得看取走现金的行为是不是恶意转移财产。恶意转移财产指的是一方为了在离婚时让自己多占财产,采取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手段。比如,某对夫妻正在闹离婚,丈夫在起诉离婚前偷偷把他们存在银行的一大笔现金取走,还把钱转到了自己亲戚名下,这种行为大概率就是恶意转移财产。判断是不是恶意转移财产,得综合很多方面,像取款时间、金额大小、取款用途等。如果取款时间离起诉离婚很近,金额又特别大,而且说不出合理的用途,那就很可能是恶意转移。
二、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要判定财产损失,得先弄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俩婚后一起开了个小店,赚的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一方取走的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在判定财产损失时就得考虑这部分。但如果取走的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就另当别论了。
三、收集取款证据和用途证据
被取走现金的一方,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一方面,要收集取款证据,比如银行的取款记录、转账凭证等,这些能证明对方取走了多少钱。另一方面,还要收集对方取款用途的证据。如果对方说取的钱是用于家庭正常开支,像交水电费、孩子上学费用等,就得让他拿出相应的票据来证明。还是前面说的那对夫妻,妻子发现丈夫取走现金后,就去银行打印了取款记录,还要求丈夫出示取款用途的凭证,这就是很好的收集证据方式。
四、法院如何判定财产损失
法院在判定财产损失时,会综合前面说的这些因素。如果认定是恶意转移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比如,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丈夫恶意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可能就会让丈夫少分一些。法院还会根据证据判断取走现金的用途是否合理。如果用途不合理,那这部分现金就会被算进财产损失里。
在起诉离婚前取走现金导致财产损失的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执行的难题。要是转移财产的一方不配合执行,另一方该怎么办呢?又或者在后续生活中发现对方还有其他隐藏的财产没分割,这时候又要怎么处理呢?这些问题都很复杂,处理不好很容易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有众多执业资质可核验的专业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切实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