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候一冲动就跑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现在法律设置了离婚冷静期,本意是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的时间,可有时候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在冷静期过后突然就不想离了,可另一方还是铁了心要结束这段婚姻,这可咋办呢?这就涉及到一方在冷静期拒绝离婚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了。接下来咱就详细说说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
一、了解离婚冷静期制度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说小王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小王反悔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如果一方在冷静期拒绝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那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要进行诉讼离婚,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证据方面,比如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例如小张和小赵,小赵在冷静期不想离了,但小张觉得实在过不下去了,小张就可以准备好材料去法院起诉。
三、诉讼离婚的流程和要点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立案审查。立案后会安排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调解和好,双方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二是调解离婚,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审理判决。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提供证据。比如在一个离婚案件中,双方围绕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都要在庭审中充分举证和辩论。
四、准备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除了前面提到的起诉状,还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结婚证;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这些材料要尽量准备齐全和准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一方在冷静期拒绝离婚,而另一方选择诉讼离婚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不均、子女抚养权争夺僵持不下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处理会比较复杂,一旦处理不好,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烦恼。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帮你处理好后续的各种问题,让你在离婚这场风波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