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张颖律师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5年开始在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5xxxxxxxx668359,服务地区为福建厦门,其联系地址位于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座18层。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张颖律师处理了百余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核心执业领域
张颖律师擅长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领域。在婚姻和继承纠纷方面,能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妥善处理家庭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债权债务领域,能够帮助债权人追讨债务,也能为债务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合同纠纷方面,无论是合同的起草、审核,还是合同纠纷的处理,张颖律师都能展现出专业的素养和能力。
处理侵权责任纠纷
在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案中,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就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的侵占问题产生纠纷。被告林XX委托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梳理案件背景、原告诉讼请求及双方争议焦点。该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被告林XX是否构成侵权、是否侵占原告林XX主张的案涉房屋内财产,以及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张颖律师深入研究案涉公房租赁、生效判决执行、财产归属等关键事实,精准定位原告主张的核心漏洞。从多个角度提出抗辩:一是被告居住案涉房屋具有合法依据,该房屋系双方母亲林XX生前承租的直管公房,母亲生前明确希望将房屋留给被告,且被告作为母亲继承人之一,在公房管理机关未重新订立租赁关系前,继续居住使用房屋合法合规;二是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所述财产系自身拒不搬离所致,并非被告侵占;三是原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四是原告的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
庭审中,张颖律师结合生效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证据,清晰阐述抗辩意见,精准驳斥原告全部诉讼主张。最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原告未就其主张充分举证,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林XX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了被告林XX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件体现了张颖律师在侵权责任纠纷处理中精准把控案件核心、高效梳理证据链条和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能力。
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在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吴XX、吴XX因与被上诉人陈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上诉人陈XX委托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
该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一审判决认定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及范围是否正确,具体包括超出租赁面积81㎡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款是否应归上诉人吴XX单独所有、上诉人吴XX是否有权享有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奖励部分是否应纳入双方约定的分配范围,以及一审法院对证据的认定是否存在错误。
张颖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二审后,全面梳理一审审理事实、证据链条及双方争议焦点。结合二审庭审情况和上诉人提交的补充证据,精准驳斥上诉人全部上诉理由。明确双方签订的两份《土地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约定的“拆迁赔偿三七分”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拆迁补偿系针对房屋及附属物,与土地面积无直接关联,且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吴XX参与房屋建设、超出租赁面积部分的补偿应归其单独所有;拆迁奖励与被上诉人建设房屋、按时搬迁的行为直接相关,应纳入分配范围。
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稳固了被上诉人应享有的70%拆迁补偿份额(对应补偿金额XXX.4元),彻底捍卫了被上诉人的核心财产权益。此案件充分展现了张颖律师在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
律师价值与服务理念
张颖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持以当事人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在侵权责任纠纷和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都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审理进展、庭审情况及代理思路,耐心解答当事人关于案件审理、证据提交、法律适用、二审流程、上诉风险等各类疑问,缓解当事人的诉讼焦虑和维权焦虑。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建议,规避诉讼风险,积极应对对方的诉讼主张。
张颖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案件代理经验及严谨的执业态度,精准把控案件审理要点,熟练掌握相关法律规定及庭审技巧。在庭审中,能够清晰阐述当事人的抗辩意见及事实、法律依据,逻辑缜密、重点突出,有力反驳对方的不合理诉求。既精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协助法院理清案件事实、高效推进审理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纠纷,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民事矛盾和维护当事人胜诉成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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