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与专业背景
尹艳华律师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现任职于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合伙人。她拥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与文学双学士学位,凭借丰富的持证执业经验,获评滨城区优秀律师等称号。同时,她还担任滨州市律师协会代表、理事,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刑事务委员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以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滨州本土兼具专业资历与实战口碑的资深刑事律师。
承办案件情况
执业以来,尹艳华律师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她带领团队办理的刑事案件涵盖职务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公民信息、涉税犯罪等全品类刑事领域。既承办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督办等重大疑难案件,也用心代理普通民生小案,始终以专业能力为每一位当事人全力维权。
核心优势与经典成果
尹艳华律师的核心优势在于专攻取保候审、不起诉、撤案、终止侦查、缓刑、轻罪轻判。她凭借极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缜密的证据研判功底和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阶段精准突破,为大量当事人争取到撤案、存疑不起诉、无罪、免于刑事处罚、取保候审、从轻减轻处罚、缓刑等理想结果。例如,在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中,涉案金额700余万,陈某某排名第二,尹律师在37天成功为其取保,最终检方存疑不起诉;在崔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坚持无罪辩护,检方认定情节显著轻微,不构罪不起诉。
典型案例分析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王XX、李X与马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尹艳华律师作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马XX通过微信与东滨XX职工刘X协商购买大众志俊二手车,支付15000元购车款后,因物流公司通知的运费过高(4800元,远超预计的1700-1800元)未提车,且东滨XX未提供车辆行驶证等重要手续,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一审法院认为东滨XX未提供车辆手续,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支持马XX解除合同的主张,判决王XX、李X返还购车款及利息。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为东滨XX选定物流公司,未提前告知运费重大变化情况,应承担责任;且未提供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导致马XX购车目的不能实现,王XX、李X作为东滨XX股东,应对马XX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骗取贷款罪案例: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X作为两家工贸公司负责人,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以及骗取贷款罪。尹艳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提出马X不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涉案木材收购业务真实,开票金额与实际收购量相符,国家税款未损失)和骗取贷款罪(马X不存在伪造财务报表行为,贷款材料在银行指导下完成,且提供担保并达成还款协议)的辩护意见,并提交关键证据。法院审理后,对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税额进行调整,认可马X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并取得谅解的情节,最终综合全案事实,判处马X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开设赌场罪案例:2023年3月,多名涉案人员开发赌博APP用于网络赌博,当事人李X作为核心技术开发人员参与其中。2023年6月,李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尹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提出李X应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从犯、有坦白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恳请适用缓刑等辩护意见。法院虽未采纳罪名定性意见,但认可多项核心辩护观点,最终判处李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执业理念与经验总结
尹艳华律师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她不唯权、不唯上,在案卷中抽丝剥茧,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既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也为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无论是刑事辩护中的据理力争,还是婚姻家事案件中的温情护航,她都全力以赴,专注为当事人争取取保、不起诉、撤案、缓刑、轻判等最优辩护结果,是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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