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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需办理的手续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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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8 · 1617人看过
导读:双方自愿离婚需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应载明自愿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冷静期后,双方再在规定期限内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双方自愿离婚需办理的手续有什么

在生活里,夫妻之间的感情就像一杯茶,有的能越品越香,有的却会慢慢淡去。当夫妻二人觉得感情走到尽头,都愿意和平分开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自愿离婚这件事。不过很多人可能不太清楚,双方自愿离婚到底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接下来咱们就一起了解一下。

一、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自愿离婚,首先要一起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这里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比如小王和小李夫妻二人决定自愿离婚,他们就需要准备好上述材料,然后一起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还是以小王和小李为例,如果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小王后悔了,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三、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过程中会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比如会询问双方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如果发现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会要求当事人重新签订。

四、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比如小王和小李在经过冷静期和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为他们发放离婚证,从此他们的婚姻关系正式结束。

双方自愿离婚办理完手续后,可能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的交接、子女抚养权的实际履行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要是在处理这些后续问题时遇到困惑,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的律师,他们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律师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在这里咨询律师,不用担心会遇到虚假承诺和夸大维权效果的情况,律师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顺利处理好离婚后的各种事宜,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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