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是让人头疼的事儿。有些家庭为孩子考虑,早早就把房产登记在了儿子名下。这时候问题就来了,离婚时这套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产该怎么处理呢?是夫妻双方还能拿来分割,还是就完全属于儿子了?很多人在面对这个情况时都摸不着头脑,接下来咱们就好好唠唠这个事儿。
一、判断房产是否属于儿子个人财产
一般来说,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产,从法律角度看很可能被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财产。因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就相当于父母把房产赠与给了儿子。比如老张和老王夫妻二人,在儿子成年前就把名下一套房产过户登记到儿子名下,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大概率就属于儿子个人所有了。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登记在儿子名下只是代持,并非真正赠与,那就要另当别论。
二、确认赠与是否成立
如果要认定房产是赠与儿子的,得看赠与是否有效成立。有效的赠与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赠与人要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要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要是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儿子是未成年人,通常可以视为父母有赠与的意思,同时因为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儿子接受赠与。像李女士和张先生在儿子5岁时就把房子登记到儿子名下,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赠与成立。但如果儿子成年后,父母能拿出证据证明儿子明确拒绝接受赠与,那赠与就不成立。
三、夫妻不能分割儿子名下房产的情况
当房产确定为儿子个人财产时,夫妻离婚就不能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因为这已经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了。例如赵先生和孙女士离婚,他们之前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子,就只能归儿子所有,夫妻双方不能把它当作共同财产去协商分割或者走法律程序要求分割。所以夫妻双方在做财产分配打算时,要明确这套房产的归属性质。
四、特殊情形下的房产处理
要是存在代持等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为了避免债务等原因将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实际并未赠与儿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代持关系,夫妻离婚时可能会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不过这种代持关系的认定通常需要很强的证据支撑,比如书面的代持协议等。比如周先生和吴女士为了规避一些债务风险,将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并且和儿子签订了代持协议,那么在离婚时,若能出示这份协议,房产就可能重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处理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产只是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后续可能还会遇到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儿子成年后对房产处置意见不一致等情况。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服务边界清晰,责任明确。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解决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让你在处理房产等财产问题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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