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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离婚中途反悔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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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7 · 1117人看过
导读:去民政局办离婚,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存档,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去民政局办离婚中途反悔了如何处理

一、去民政局办离婚中途反悔了如何处理

去民政局办离婚,若处于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若冷静期届满后,未在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同样继续有效。

二、去民政局办理变更抚养权该怎么做

民政局不办理变更抚养权事宜,若要变更抚养权,有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途径。

协议变更的,父母双方需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内容。之后虽无需去民政局,但为增强协议效力,可考虑进行公证。

若无法达成协议,可选择诉讼变更。主张变更的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能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对方存在虐待孩子、经济状况恶化无力抚养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三、去民政局办离婚中途后悔如何处理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实行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我们探讨去民政局办离婚中途反悔了如何处理时,除了了解具体处理办法,还需关注相关的关联问题。比如反悔后如果一方又坚持要离婚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另外,若在冷静期内财产发生了变动,又该如何处理,这也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本就是一件复杂且影响深远的事,若你对离婚中途反悔后的法律程序、后续可能出现的财产及抚养权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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