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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后改指定监视居住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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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7 · 1091人看过
导读:羁押后改指定监视居住是案件办理中的司法变更措施。当羁押不利于案件侦查、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或符合法定条件时,司法机关会作出此变更。如犯罪嫌疑人病情严重、案件侦查有新进展等情况。指定监视居住限制一定人身自由,但更灵活,能兼顾侦查工作与嫌疑人合法权益,具体情况依法律和实践综合判断。
羁押后改指定监视居住是什么情况

一、羁押后改指定监视居住是什么情况

羁押后改指定监视居住通常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的司法变更措施。当羁押可能不利于案件侦查、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障或符合法定条件时,司法机关会作出此变更。比如,犯罪嫌疑人病情严重需要治疗,在羁押场所无法得到妥善护理;或者案件侦查取得新进展,无需继续羁押,改为指定监视居住更利于侦查活动进行等。指定监视居住虽限制一定人身自由,但相对羁押而言更为灵活,能在保障侦查等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兼顾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需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综合判断。

二、羁押改指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羁押改指定监视居住依据《刑事诉讼法》,适用情形如下: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二是案件特殊,出于办案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三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但指定居所不得是羁押场所和专门办案场所。

三、指定监视居住替代羁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指定监视居住在一定情形下可替代羁押,相关法律依据主要见《刑事诉讼法》。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此外,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当我们探讨羁押后改指定监视居住是什么情况时,除了了解这种变更本身,还需关注相关的后续要点。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的通信、会见等活动会受到一定限制,但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若您对羁押改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折抵刑期的具体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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