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医疗责任由谁承担的
医疗责任承担主体需依具体情形判断。一般情况下,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医务人员是执行职务行为,其履职产生后果由单位负责。
若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造成患者损害,患者可向医疗机构索赔,也能向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索赔。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若患者损害是因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法定情形造成,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要先确定责任原因,再明确承担主体。
二、部分医疗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是啥
部分医疗责任划分主要依据《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医务人员在诊疗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担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鉴定机构会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三、全部医疗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医疗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其明确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规定了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分级、鉴定、赔偿等作出详细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确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和机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注重医疗纠纷的预防,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预防中的义务。同时,对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鉴定程序等进行规范。
当探讨部分医疗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时,除了明确责任主体,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责任承担后,赔偿的具体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这涉及到患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诸多方面。另外,如果对责任承担存在争议,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解决,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还是直接进行法律诉讼。倘若你在这些后续问题上有疑问,或者对部分医疗责任承担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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