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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用耕地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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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6 · 1304人看过
导读:国家征用耕地赔偿标准不统一,由各地自行制定。补偿费用一般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算,每人标准为4-6倍,每公顷最高不超15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级规定。若补偿后不能维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经批准可增安置补助费,但两项总和不超30倍。
国家征用耕地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国家征用耕地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用耕地赔偿标准并不统一,由各地依据自身情况制定。一般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若按上述标准支付费用后,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经省级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不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国家征用耕地赔偿标准不合理该如何维权

若认为国家征用耕地赔偿标准不合理,可按以下方式维权:首先,可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获取征地相关文件,了解赔偿计算依据。接着,与征地部门协商,提出合理诉求及理由,争取达成合理赔偿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向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应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说明认为赔偿不合理的事实与理由。对复议结果不服,还能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征地赔偿标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查和判决。

三、对国家征用耕地赔偿不合理法律维权途径有哪些

若认为国家征用耕地赔偿不合理,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申请协调与裁决,先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反映,要求协调;协调不成,可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裁决。二是行政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征地补偿决定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复议申请。三是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不经复议,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起诉。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土地权属证明、赔偿方案等,以支持诉求。

当我们了解国家征用耕地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安排,通常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何时能到账等。另外,若对赔偿标准存在异议该如何处理,被征用方有哪些合法的维权途径。这些都是与国家征用耕地赔偿紧密相关的重要内容。如果您在国家征用耕地赔偿方面,对于赔偿费用支付、异议处理等还有疑问,想获取更详细准确的信息,不要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员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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