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逃税罪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逃税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主体要件: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仍积极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体要件: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客观方面:一是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二是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
若满足上述条件,就可能构成逃税罪。不过,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逃税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逃税罪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确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前款规定处罚。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
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三、逃税罪从轻量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逃税罪从轻量刑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外,逃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当探讨逃税罪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时,除了这些核心条件外,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逃税罪一旦成立,当事人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是很多人关心的。根据法律规定,逃税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逃税行为被发现后,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等措施对量刑有怎样的影响也是重要问题。若你对逃税罪的处罚、量刑影响因素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