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拍卖款如何分配
抵押拍卖款分配遵循一定顺序。首先,要支付拍卖相关的费用,如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这是为保障拍卖程序顺利进行而支出的必要成本。其次,清偿抵押债权。若存在多个抵押权人,已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未登记的,也按债权比例清偿。最后,若拍卖款在支付上述费用和清偿抵押债权后还有剩余,应返还给抵押人。反之,若拍卖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务人仍需对剩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抵押拍卖款分配顺序在法律上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抵押拍卖款分配顺序如下:
首先,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优先受偿,如拍卖费、评估费等。
其次,主债权的利息。
再次,主债权。
若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上述规定。
三、抵押拍卖款分配顺序法律上有优先规定吗
有优先规定。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抵押拍卖款按以下顺序分配:首先,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优先受偿,如拍卖费、评估费等。其次,主债权的利息。最后是主债权。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此外,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在了解抵押拍卖款如何分配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若抵押拍卖款分配完毕后仍有剩余债务,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债务人仍需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另外,如果存在多个抵押权人,且抵押物拍卖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各抵押权人的受偿顺序是怎样的呢?这通常会依据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等因素来确定。若你在抵押拍卖款分配以及相关的剩余债务处理、受偿顺序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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