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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撤销权若要成立需准备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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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6 · 1445人看过
导读:不同类型撤销权成立所需证据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方面,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需证明对重要内容认知错误的证据;受欺诈、胁迫订立合同,要收集欺诈、胁迫行为证据;显失公平订立合同,需提供权利义务失衡及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的证据。债权人撤销权要证明债务人损害债权行为及债权人债权合法有效,分别可收集财产转让协议等和借款合同等证据。
行使撤销权若要成立需准备哪些证据

一、行使撤销权若要成立需准备哪些证据

不同类型的撤销权,成立所需证据有别,以下是常见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需准备能证明对合同重要内容认知错误的证据,如相关沟通记录、专业机构鉴定等;受欺诈胁迫订立合同,要收集欺诈方虚假陈述、胁迫方威胁行为的证据,像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显示公平订立合同,需提供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显失衡及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的证据,如市场价格调研报告等。

债权人撤销权:要证明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的行为,可收集财产转让协议、债务免除声明等;还需证明债权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如借款合同借条等。

二、行使撤销权后被执行人财产怎样执行

行使撤销权后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需遵循以下规则:

1.撤销行为的效力:债权人通过撤销权诉讼胜诉后,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处分行为(如无偿转让、低价转让等)自始无效,财产应恢复至债务人可支配范围。

2.财产返还与执行衔接:第三人因无效行为占有财产的,负有返还义务。债权人可凭撤销权生效判决,向执行法院申请将该财产纳入执行标的。

3.执行措施的适用:执行法院可对第三人占有的、已被撤销处分的财产直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若第三人拒不返还,法院可强制执行其返还义务,将财产追回至债务人名下后,依法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

核心依据:《民法典》第538-542条(撤销权效力)、《民事诉讼法》第247条(执行措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执行标的范围)。需注意,撤销权诉讼是前置程序,生效判决是执行该财产的法律基础。

三、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下谁能当被告

在行使撤销权时,被告的确定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等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行使撤销权;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受让人知晓该情形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债务人和受让人为共同被告行使撤销权。

这里涉及到“债权人撤销权”这一概念。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当出现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导致债权人债权有不能实现之虞时,符合条件的债权人便可依法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身权益,明确适格被告对于有效启动诉讼程序至关重要。

当探讨行使撤销权若要成立需准备哪些证据时,除了直接相关证据,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即使收集到了看似关键的证据,但如果获取方式不合法,也可能不被法庭采纳。另外,证据的关联性也很重要,所准备的证据必须与撤销权的行使有紧密逻辑联系。在实际法律纠纷中,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走向。若你对行使撤销权的证据准备、合法性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法律支持。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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