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如何对非法行医罪作出界定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界定需考虑以下方面:主体上,必须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若已取得该资格但超出注册执业地点、类别或范围行医,一般按行政违法处理,而非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即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涵盖在医疗机构中诊疗及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情节严重”包括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等情形。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无执业资格仍行医。
二、该如何对非法经营获利证据进行认定
对非法经营获利证据的认定,需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着手。合法性方面,证据的收集主体、程序和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如通过合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取,严禁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手段。
真实性上,要审查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等与原件是否相符,有无伪造、篡改痕迹。对于证人证言,要考量证人的感知、记忆和表达能力,判断其可信度。
关联性指证据要与非法经营获利事实存在内在联系。比如,交易记录能证明经营行为,收支凭证可反映获利情况。同时,多个证据要形成完整证据链,相互印证。如既有销售单据证明销售金额,又有进货凭证证明成本,结合财务报表计算出获利数额,从而准确认定非法经营获利。
三、该如何对非法放贷作出认定
非法放贷指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放贷业务应取得相应资质,无资质进行放贷活动可能属非法。二是以营利为目的。表现为收取高额利息,若放贷主要为帮助他人且无明显营利意图,一般不认定为非法放贷。三是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经常性”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1次计算。
非法放贷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当探讨该如何对非法行医罪作出界定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一方面,非法行医罪的量刑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如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等情形,量刑标准也有差异。另一方面,非法行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损害赔偿问题也很关键,受害者可依法要求非法行医者进行赔偿。若你对非法行医罪的量刑细节、医疗损害赔偿的具体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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