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合同纠纷显实力
在涿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李泽宇律师代理原告李XX。李XX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完成施工却未获劳务款。何X认可欠款,但称工程审计没钱。中铁X局则辩称与原告无合同关系。李泽宇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何X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李XX,合同无效。不过,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原告应参照合同约定获得14X9X9X元工程款及相应利息。最终,法院支持了李泽宇律师的观点,判令何X给付工程款,驳回原告对中铁X局的诉讼请求。
设备租赁纠纷巧应对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原、被告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被告拖欠设备租赁款。被告称因发包方资金短缺致其无力支付。李泽宇律师依据合同及法律规定,主张被告应支付剩余租赁款1XX320元及相应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有效,被告应依约付款,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租赁款及逾期损失。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丰富
李泽宇律师在不良资产领域经验丰富,具备深厚的实物积累。他能为客户提供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服务,并拥有相关资源。在处理不良资产案件时,他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深入调查资产状况,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助力客户有效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团队协作处理大型企业法务
李泽宇律师注重团队协作,曾参与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他与团队成员紧密配合,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例如,在处理企业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时,团队协作确保了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其出色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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