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非法吸公众存款怎样认定犯罪
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认定犯罪需符合以下条件。
主体方面,需是合法成立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行为特征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非法性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是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表现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社会性即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数额或情节上,根据相关规定,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对象150人以上,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追究刑事责任。若单位实施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二、单位非法吸收存款罪怎么量刑
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司法实践中一般指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吸收存款数额、造成的损失、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三、单位非法吸收存款案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立案需同时满足行为要件和情节要件:
一、行为要件
单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需具备非法集资的四性特征:
1.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货币、实物、股权等);
4.社会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排除亲友或单位内部特定对象)。
二、情节要件(单位立案标准)
单位满足上述行为特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数额达标: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存款100万元以上;
2.人数达标:吸收对象150人以上;
3.损失达标: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4.其他严重情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如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严重后果。
以上为单位非法吸收存款案的核心立案条件,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事实综合认定。
当探讨单位非法吸公众存款怎样认定犯罪时,还要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认定犯罪后单位和相关负责人会面临怎样的刑罚。一般来说,单位构成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此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资金的去向与追缴也是重要问题。若你对单位非法吸公众存款犯罪认定后的刑罚标准、资金追缴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立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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