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拿离婚协议书给对方
拿离婚协议书给对方有多种方式。首先,可以选择直接见面送达,双方约定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如咖啡馆、家中等,当面将离婚协议书交给对方,这种方式能及时沟通,解答对方疑问。
其次,若不便见面,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在快递单上注明“离婚协议书”,保留好快递底单,以便后续可能证明送达时间和内容。
还能使用电子送达方式,如微信、电子邮件等,发送离婚协议书的电子版本,并要求对方回复确认收到,但需注意确保对方接收渠道为其本人常用且能证明身份。在交付时,要注意留存对方已收到的证据,这在后续涉及离婚程序推进等事宜时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二、给对方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法律规定程序
给对方离婚协议书本身无严格法定程序。但离婚涉及法定流程。
如果是协议离婚,首先,双方应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起草离婚协议书,明确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愿及相关事项的处理意见。然后,双方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证件和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若起诉离婚,离婚协议仅作为证据,需按诉讼程序进行。
三、接收离婚协议书后法律上需办啥程序
仅接收离婚协议书不产生离婚效力。若双方协议离婚,接下来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当我们已经了解怎样拿离婚协议书给对方之后,相关的后续问题也需引起关注。比如对方收到离婚协议书后拒绝签字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若双方无法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另外,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过程中还可能遇到很多情况,比如财产过户、子女抚养权变更手续等。如果您在离婚协议书相关流程,以及后续手续办理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获取更多专业的法律建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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