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无效的情况应去何处管辖
婚姻无效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是军人、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也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第一审婚姻无效案件。当事人应准备好能证明婚姻无效情形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确认婚姻是否无效。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涵盖哪些方面
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该婚姻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婚姻无效。
3.未到法定婚龄:男方结婚年龄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早于二十周岁,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需经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三、婚姻无效的情况会不会被判刑
婚姻无效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判刑。婚姻无效是指婚姻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常见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
婚姻无效需经法律程序确认,通常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婚姻无效只是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效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如果在婚姻无效过程中涉及重婚罪等其他犯罪行为,比如一方在已婚状态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所以单纯婚姻无效本身不会判刑,关键看是否伴随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当探讨婚姻无效的情况应去何处管辖时,其实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等问题。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并且,婚姻无效意味着双方自始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你在婚姻无效的管辖地确定上有疑问,或者对婚姻无效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后续问题存有困惑,别让这些难题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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