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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产生的时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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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4 · 1634人看过
导读:债务产生时间依不同情形而定。合同之债一般自合同成立时产生,当事人达成合意,如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从接受时债务产生。侵权之债自侵权行为发生时产生。无因管理之债,从管理人开始管理他人事务时起产生。不当得利之债,自一方取得不当利益致他方受损时产生。
债务产生的时间怎么算

一、债务产生的时间怎么算

债务产生时间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若为合同之债,一般自合同成立时债务产生。合同成立通常是当事人达成合意,如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即便未签字等,从接受时债务也已产生。

对于侵权之债,自侵权行为发生时债务产生。比如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此时侵权人对被侵权人产生赔偿债务。

无因管理之债,从管理人开始管理他人事务时起,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产生债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自一方取得不当利益并致他方受损失时,不当得利人对受损人产生返还债务。

二、债务产生时间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债务产生时间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一般合同成立时债务产生。若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管理行为开始时债务产生。不当得利之债,一方得利致他方受损,得利人取得利益无法律根据,利益取得时间为债务产生时间。侵权之债自侵权行为发生时,债务关系成立。

三、债务履行期限认定有什么法律依据

债务履行期限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当事人就履行期限有明确约定,依约定确定。若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当事人可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仍无法确定,依《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请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如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时间,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留合理准备期。

当探讨债务产生的时间怎么算时,除了明确债务起始时间,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债务产生时间对诉讼时效的影响,不同的起始时间会导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进而影响债权人主张权利有效期限。另外,债务产生时间与担保责任的关联也很重要,担保责任的开始往往和债务产生时间紧密相关。如果您对债务产生时间在利息计算债务转移等方面的影响还有疑问,或者在实际债务问题中遇到了难题,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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