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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协议离婚的法定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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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4 · 1594人看过
导读:自愿协议离婚有法定流程。一是申请,夫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二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三是冷静期,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四是审查和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共同申请,符合条件则发证。
自愿协议离婚的法定流程有哪些

一、自愿协议离婚的法定流程有哪些

自愿协议离婚需按以下法定流程进行。首先,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其次,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然后,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最后,审查和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自愿协议离婚时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自愿协议离婚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程序办理。材料方面,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还需准备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

办理流程上,夫妻双方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三十日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三、自愿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什么手续

自愿协议离婚需按以下手续办理。首先,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双方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受理申请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当我们了解了自愿协议离婚的法定流程有哪些后,还需考虑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离婚协议的内容该如何撰写才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要明确且合理,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另外,离婚冷静期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需要关注的点,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能导致离婚流程终止。如果您在自愿协议离婚过程中,对协议撰写、冷静期规定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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