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继承遗嘱何时生效
公证继承遗嘱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其个人财产等进行预先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生效时间遵循遗嘱生效的一般规则。
遗嘱人死亡前,遗嘱虽然成立但并不生效,遗嘱人可以变更、撤回自己所立的公证遗嘱。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开启执行程序,继承人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若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而非以公证遗嘱为准。
二、公证继承遗嘱失效情形有哪些
公证继承遗嘱在以下情形可能失效:
1.遗嘱人撤回或变更:遗嘱人可以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或其他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撤回、变更之前的公证遗嘱。后立遗嘱与前公证遗嘱内容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嘱处分财产变化: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已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3.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立遗嘱时不具备相应能力,遗嘱无效。
4.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部分无效。
5.伪造或篡改:遗嘱被伪造的,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公证继承遗嘱在哪些法律情况会被撤销
公证继承遗嘱可在以下法律情况被撤销:一是遗嘱人申请撤销,依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撤销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即可撤销。二是遗嘱内容违法,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或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该公证遗嘱会被撤销。三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如遗嘱人受欺诈、胁迫订立遗嘱,并非其真实意愿,经法定程序认定后,公证遗嘱会被撤销。四是公证程序存在严重瑕疵,如公证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谈话、核实等,可能导致遗嘱被撤销。
了解了公证继承遗嘱何时生效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公证继承遗嘱生效后,若存在多个继承人,遗产分割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各继承人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另外,当出现新的遗嘱与已生效的公证继承遗嘱冲突时,法律上会如何判定其效力。这些都是在继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公证继承遗嘱生效后的遗产分割、遗嘱效力冲突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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