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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长期未履行签订合同义务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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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1 · 1560人看过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标人中标后需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书面合同。若中标人长期未履行该义务,招标人可采取多重措施:书面催告其在合理期限签订并留证;无正当理由不签可没收保证金;造成损失超保证金数额的,要求赔偿超出部分;依法重新招标。中标人拒担责,招标人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中标长期未履行签订合同义务咋办

一、中标长期未履行签订合同义务咋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标人在中标后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若中标人长期未履行签订合同义务,招标人可采取以下措施:催告签订:书面催告中标人在合理期限内签订合同,保留好催告证据。没收保证金: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追究赔偿:因中标人不签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且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赔偿超出部分。重新招标: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若中标人拒绝承担责任,招标人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中标后长期不签合同在法律上如何处理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若中标人长期不签合同,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赔偿超出部分。若招标人长期不签合同,中标人可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关损失,如准备履约所支出的费用等。双方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中标后长期不签合同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中标后长期不签合同,责任承担分两种情况。

若中标人不签,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若招标人不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同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可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在探讨中标长期未履行签订合同义务咋办之后,我们还需关注相关的延伸问题。若中标方长期不签订合同,招标方可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自身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重新招标产生的费用等。而对于中标人而言,不签合同可能会面临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罚。另外,这种违约行为还可能影响其商业信誉。要是你在遇到中标长期未履行签订合同义务情况时,对赔偿范围、处罚措施等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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