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诽谤怎么成立行为
诽谤行为的成立需符合以下要件:
首先,要有主观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言论是虚假的,却意图损害他人名誉。过失不构成诽谤。
其次,实施了特定行为,通过以书面、口头等形式散布捏造的虚假事实。如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诋毁他人,或在公开场合编造谎言污蔑他人。
再者,造成一定后果,该虚假言论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显著降低。例如,因不实言论使他人在工作、社交等方面遭受负面影响。
最后,诽谤对象需特定明确,能让公众知晓指向的具体个人或组织。若只是泛指不特定人群,不构成诽谤。满足上述要件,诽谤行为即成立,受害者可依法追究侵权者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二、诽谤行为成立后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诽谤行为成立后,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被侵权人有权要求诽谤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
行政责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若诽谤行为情节严重,根据《刑法》,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此罪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三、诽谤造成严重后果需负哪些刑事法律责任
诽谤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诽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此罪一般为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严重后果”可指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若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五百次以上,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在探讨诽谤怎么成立行为时,我们不仅要明确其成立的条件,还需了解相关的后续影响。一旦诽谤行为成立,被诽谤者有权要求诽谤人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若诽谤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诽谤罪,诽谤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倘若你遭遇了疑似诽谤的情况,或者对诽谤行为的认定、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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