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死亡连带责任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死亡连带责任赔偿,需根据不同项目确定标准。
一是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是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等。
各连带责任人内部的赔偿份额应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死亡连带责任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车祸死亡的连带责任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对多种情形下的连带责任认定有详细规定,如多辆机动车共同侵权等。
三、车祸死亡连带责任赔偿有何法律规定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车祸死亡存在多种连带责任情形。其一,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致他人死亡,应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家属可向任一侵权人索赔全部损失。其二,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死亡,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其三,明知车辆存在缺陷、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等情形,仍出借、租赁车辆发生车祸致人死亡,出借人、出租人可能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在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当探讨车祸死亡连带责任赔偿标准是多少时,除了明确赔偿标准,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连带责任的认定范围,哪些人在车祸中可能会被判定承担连带责任,这会直接影响赔偿主体。另外,赔偿的计算方式会因地区经济水平、受害者家庭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不同的责任比例划分也会使赔偿金额产生差异。若你对车祸死亡连带责任赔偿的具体细节、责任认定依据,或是对赔偿金额计算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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