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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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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0 · 1937人看过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婚姻自由含离婚自由,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会先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若调解无效且存在重婚等法定情形,应准予离婚,但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需提供证据证明。
我想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

一、我想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

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时,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无效且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法院应准予离婚。不过,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二、起诉离婚需满足哪些法院受理条件

起诉离婚需满足以下法院受理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即婚姻关系中的一方。

有明确的被告,即需明确指出另一方当事人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并说明婚姻破裂等相关事实。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同时,起诉时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副本,并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符合上述条件,法院会受理离婚诉讼。

三、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情形如下: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二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三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四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但不构成事实婚姻,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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