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效力是否可以公证
遗嘱效力可以通过公证来增强其证明力。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在无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公证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若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冲突时,公证遗嘱的效力曾具有优先性,但《民法典》施行后,已取消该优先规定,各遗嘱以最后订立的为准。
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需亲自到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公证员对遗嘱内容和订立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证。
二、遗嘱公证后效力能否得到绝对保障
遗嘱公证后效力并非能得到绝对保障。过去,公证遗嘱在多份遗嘱中效力优先,但《民法典》施行后,此优先规则被废止,以最后订立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
即便遗嘱经过公证,若后续遗嘱人又立新遗嘱,且新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新遗嘱会取代公证遗嘱。此外,若能证明公证遗嘱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受欺诈胁迫所立等,那么该公证遗嘱也会被认定无效。所以,公证遗嘱效力受后续遗嘱及法定无效情形影响,并非绝对。
三、遗嘱公证后被篡改法律还能保障效力吗
遗嘱经公证后被篡改,被篡改部分无效,未篡改部分依然有效,法律保障其相应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证明的遗嘱,具有较高证明力。若公证后被他人篡改,法律认定篡改内容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会维护遗嘱人原本意思自治。遗嘱人自己变更或撤销遗嘱,需按法律规定重新立遗嘱或再进行公证,而他人篡改则无此效力,篡改人可能还需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在探讨遗嘱效力是否可以公证的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内容。遗嘱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唯一条件,即便未经过公证,符合法定要件的遗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在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公证遗嘱通常会优先被采纳。另外,遗嘱公证后也可以进行变更或撤销,不过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操作。若你对遗嘱公证的具体流程、变更撤销的条件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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