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合同效力如何判断
判断涉外合同效力,首先看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依据该法律确定合同效力。若当事人未选择,按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法律。
通常,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时有效。形式上,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形式,如书面形式。实质要件方面,当事人应具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
若合同涉及我国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等,要考虑相关贸易管制规定。违反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且该规定涉及公序良俗的,合同可能无效。
二、涉外合同违约在法律上如何追责
涉外合同违约追责,首先看合同约定。若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在不违反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时,按约定处理。
若合同无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法律适用上,当事人可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未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若涉及诉讼,要关注管辖问题,可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中国专属管辖规定。如发生纠纷,建议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
三、涉外合同违约法律上可获哪些赔偿
涉外合同违约,根据《民法典》,守约方可获以下赔偿:
一是实际损失赔偿,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货物损坏、运输费用增加等,以弥补守约方现有财产减少。
二是可得利益赔偿,即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像生产企业因对方违约失去的预期利润。
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守约方可选择适用。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增加;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可适当减少。定金罚则下,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
在探讨涉外合同效力如何判断时,除了基本的判断要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合同适用法律的变更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当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原本有效的合同效力出现新的状况。另外,不同国家对于合同形式要件的要求不同,若合同形式不符合某一国家法律规定,也可能影响合同效力。如果您在涉外合同效力判断方面,或是遇到合同适用法律变更、形式要件等相关问题存有疑惑,别让问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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