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单身故受益人顺位是否法定
保单身故受益人顺位并非法定。根据《保险法》,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受益人。指定时能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若未确定受益份额,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也就是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自主决定权,可自行约定身故受益人的顺位,比如指定配偶为第一顺位受益人,子女为第二顺位受益人等。只有在未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无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且无其他受益人这几种情形下,保险金才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处理。
二、保单身故受益顺序能否自行指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单身故受益顺序可以自行指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指定身故受益人,具体到受益顺序也可自主确定。指定时,可明确某人在第一顺序受益,另一人在第二顺序受益,在第一顺序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放弃受益权或丧失受益权等情形下,由第二顺序受益人受益。不过,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指定。指定受益顺序能体现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意愿,合理分配保险金。
三、保单身故受益份额分配可自行决定吗
通常情况下,保单身故受益份额分配可以自行决定。根据《保险法》,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指定身故受益人,并且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只要指定的受益人、受益顺序和份额符合法律规定且表达清晰,保险人将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不过,这种决定并非毫无限制。比如指定受益人时,要符合相应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指定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同意。此外,若未确定受益份额,受益人将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当探讨保单身故受益人顺位是否法定时,除了知晓相关规定外,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若指定了身故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去世后,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通常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身故赔偿,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另外,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又该如何处理呢?此时保险金会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分配。要是你对保单身故受益人顺位法定情况,以及上述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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