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结算类非法经营会如何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一般认定为“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二、支付结算类非法经营罪具体是什么
支付结算类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此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常见情形包括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司法实践中,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一般认定为“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三、支付结算类帮信罪追诉标准数额多少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支付结算类帮信罪的追诉标准数额为: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此外,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应予以追诉。
当探讨支付结算类非法经营会如何判刑时,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判刑后罚金的具体数额及缴纳方式往往是大家关心的,这会根据非法经营的情节轻重等因素来确定。另一方面,若存在单位实施支付结算类非法经营行为,单位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量刑区别也很关键。如果您对支付结算类非法经营判刑的更多细节,如罚金计算、单位犯罪量刑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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