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诉管辖权优先顺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优先顺序遵循一定规则。首先是专属管辖优先,即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等,其他法院无管辖权。
其次是协议管辖,若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通过书面协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就按协议确定管辖。
再次是特殊地域管辖,它是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等确定管辖法院,如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最后是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原告可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二、民诉管辖权规定具体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规定主要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级别管辖方面,基层法院管辖一审民事案件;中院管辖重大涉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及最高法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高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有重大影响及认为应由其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适用于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继承遗产纠纷等特定案件。协议管辖允许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三、民诉管辖权包括哪些内容
民诉管辖权指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主要内容如下:
级别管辖是划分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层法院一般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等案件;高级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等案件。
地域管辖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外,还有专属管辖,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管辖,即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裁定管辖是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
当探讨民诉管辖权优先顺序是什么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注意。比如在确定管辖权优先顺序后,若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该如何处理呢?当事人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另外,管辖权转移的情形也和管辖权优先顺序有逻辑关联,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若您对民诉管辖权的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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