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标准有哪些
法律层面并无“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明确界定,其更多是道德概念。但在一些关联法律情形中可作参考:一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违反婚姻忠诚义务;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通奸,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虽不构成犯罪,但违背公序良俗和夫妻忠实义务。若不正当男女关系涉及财产赠与等问题,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返还;若涉嫌重婚,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认定不正当关系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认定不正当关系需结合具体法律场景区分标准。民事领域如离婚案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需满足三个要素,即主体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刑事领域重婚罪的认定标准为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登记结婚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群众认可为夫妻关系的事实婚姻。此外,通奸等偶尔发生的不正当性关系虽违反公序良俗,但一般不构成法定过错情形。认定需依靠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民事案件适用优势证据标准,刑事案件适用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三、认定不正当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不同领域对不正当行为认定标准不同,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例:
混淆行为:经营者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商业贿赂: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或相关单位、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虚假宣传:经营者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侵犯商业秘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不正当有奖销售:包括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
诋毁商誉: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当探讨认定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标准有哪些时,除了知晓相关认定标准,也需关注由此衍生的问题。比如认定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在名誉权方面可能会产生纠纷,被认定的一方可能会遭受周围人的异样眼光和舆论压力,若存在不实认定,可能会引发名誉权侵权问题。同时,在一些涉及财产赠与等情况时,如果属于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的财物往来,可能会涉及财产归属的争议。倘若你对不正当男女关系涉及的名誉权纠纷、财产争议等问题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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