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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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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6074人看过
导读: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取证。

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

夫妻准备离婚,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房子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十分重要的共同财产,许多夫妻因为在离婚时对房产分割不均而引起争议。夫妻离婚后,房产只能归一方所有,房产证也要进行更名,那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

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

1、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 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 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许多夫妻在结婚贷款买房,所以在离婚时才会有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这样的疑问。离婚时,如果要将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应将所剩余贷款还清才可以办理。所以在实践中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对房产的分配签订协议,再将协议进行公证之后,以原按揭人的名义继续缴纳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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