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申请的专利归属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及相关规定,公司申请的专利归属需结合发明创造性质与约定综合判断:
1.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
执行公司任务(含本职工作、单位交付的额外任务、离职1年内与原单位职责相关的发明)或主要利用公司物质技术条件(资金、设备、未公开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权及专利权原则上归公司。但公司与发明人/设计人就权属有明确约定的,从约定。
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
若非职务发明(与公司任务、资源无关),发明人/设计人享有申请权。若公司通过转让申请权等合法方式取得申请资格,申请获批后专利权归公司;若无约定或转让,公司无权申请该类发明,专利权归发明人/设计人。
核心逻辑:职务发明优先归单位(约定除外),非职务发明归发明人(转让后归受让方)。
(注:以上基于现行专利法,具体需结合个案事实认定。)
二、公司申请的专利最终归属于谁
公司申请的专利归属需分情况确定。若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职务发明创造,该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公司。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在本职工作中、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以及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若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若公司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关于专利归属的合同约定,按约定确定归属。
三、公司申请的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
公司申请的工伤认定书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之日起生效。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送达程序不影响工伤认定书的生效时间。若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工伤认定书的生效,除非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
当探讨公司申请的专利归属谁时,除了明确专利归属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专利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即便专利归公司所有,员工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享有使用该专利进行技术研发等权利,收益分配也可能涉及员工的奖励机制。另外,若公司转让该专利,员工是否有优先受让权等也是需要考虑的。如果您对公司专利归属后的使用、收益、转让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剖析。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