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在婚姻当中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在婚姻当中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6 · 1372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即结婚登记前已取得的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或补偿,具人身专属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未明确则为共同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其他应归一方财产,如婚前财产自然增值孳息等。这些财产一般不转化,另有约定除外。
在婚姻当中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一、在婚姻当中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包括以下几类。一婚前个人财产,即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的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此类财产具有人身专属性,归受害人个人所有。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若未明确指定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基于个人生活需要且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例如婚前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孳息等。以上财产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在婚姻当中怎样去判定过错一方

婚姻中判定过错方需依据具体情形。常见的过错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判断时,需有充分证据证明上述行为存在。如家暴报警记录、验伤报告;重婚或同居的证人证言、共同居住证据等。

一旦认定一方存在过错,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方面,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无过错方,给予其更多份额。不过,具体判定要综合全案证据及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

三、在婚姻当中如何被认定为过错方

婚姻中过错方的认定,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可认定为过错方: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侵害;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长期虐待或故意不履行扶养义务;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像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行为严重影响婚姻关系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存在上述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当探讨在婚姻当中哪些属于个人财产时,除了明确个人财产的范畴,还需关注财产的转化与保护问题。比如,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哪些仍属于个人财产,哪些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法律认定上有不同的规则。另外,对于个人财产,如何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保护,避免在婚姻关系变动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也是值得重视的。如果您对婚姻中个人财产的收益认定、保护措施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