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对外债务承担者是谁
离婚时对外债务承担需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一般是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若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对外债务谁承担
离婚时,对外债务的承担需区分情况。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共同债务通常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
对于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偿还。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若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则由该方独自承担。债权人主张为共同债务的,需承担举证责任。
判断债务性质很关键,建议收集债务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离婚时准确界定债务承担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对外债权如何处置
离婚时对外债权的处置分以下情况:若该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该债权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的债权,仍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实践中,确定债权归属后,还需考虑债权实现问题。若债权到期,可由债权人主张权利;若未到期,双方可约定在到期后如何实现债权及分配利益。此外,主张债权一方需提供相应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明债权的存在及性质。
当探讨离婚对外债务承担者是谁时,除了明确债务承担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债务承担方无力偿还债务,另一方是否还需承担连带责任。通常情况下,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对债务承担有约定,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另外,对于虚假债务的认定与处理也很关键,夫妻一方虚构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若你对离婚对外债务承担的更多细节、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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