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一直不离婚怎么办
若夫妻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另一方可通过诉讼离婚途径解决,核心依据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应先调解,调解无效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被宣告失踪)。
需注意:若首次诉讼离婚未判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准予离婚(此为《民法典》新增的“二次起诉必判离”情形,降低离婚难度)。
操作建议:
1.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恶习证据等);
2.向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3.配合法院调解程序,若调解无果,法院将依法判决。
诉讼离婚需遵循法定程序,但只要符合感情破裂情形或二次起诉条件,最终可实现离婚目的。
二、夫妻一方一个孩子抚养费多少
夫妻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双方也可就抚养费数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三、夫妻一方一直冷暴力该如何离婚
冷暴力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若想通过冷暴力离婚,可采取以下方式:
首先,可尝试与对方协商沟通,签订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需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冷暴力行为,比如双方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审理后,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
需注意,收集冷暴力证据较为关键,它能有力支持你的离婚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面临夫妻一方一直不离婚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常见的协商解决方式,还可以考虑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等,这样能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而且诉讼离婚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手续,像提交起诉状、参加庭审等,过程较为复杂。若你在诉讼离婚的证据收集、程序流程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整个离婚过程还有其他困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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