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女方带不走什么东西
离婚后女方通常带不走对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女方不能带走。
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是其婚前全款购买,女方无权分割带走。男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具有人身专属性,也属其个人财产。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可带走属于自己的部分。
二、离婚后女方不同意出钱怎么办
这需先明确女方应出钱的具体事项。若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女方需支付财产分割款项、子女抚养费等,女方拒绝支付,男方可先与女方协商沟通,尝试解决问题。
若协商无果,男方可凭借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若女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男方可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女方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
若经法院判决女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等费用而女方不履行,同样适用上述强制执行程序。总之,可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后女方是否支付了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是否支付抚养费需分情况判断。若子女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通常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此为法定义务,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女方需支付抚养费,女方就有支付义务。若女方不支付,男方可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女方支付。若已有生效判决,女方仍拒不支付,男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女方无需向男方支付抚养费,相反男方要承担相应抚养费用。
当探讨离婚后女方带不走什么东西时,除了明确不能带走的特定物品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男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女方一般无法带走。另外,男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这具有特定人身属性,通常也不属于女方可带走的财产范畴。财产分割往往复杂且涉及诸多细节,若你对离婚财产分割、不能带走物品的界定以及后续处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