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涵盖什么范围
人身损害抚慰金赔偿旨在对受害人精神痛苦进行抚慰。其涵盖范围如下:
1.侵害身体权:虽未对身体完整性造成实质破坏,但使受害人心理上产生痛苦,如非法搜查身体、非法侵扰他人身体等情形,可主张抚慰金。
2.侵害健康权:因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健康受损,如伤残等,除物质损失赔偿外,受害人可就所遭受的精神痛苦要求抚慰金赔偿。
3.侵害生命权:侵权行为致受害人死亡,受害人近亲属遭受巨大精神痛苦,可请求给付抚慰金。
抚慰金数额会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人身损害抚养费计算的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义务人的,赔偿义务人仅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三、人身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最新是多少
关于人身损害抚慰金(即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我国目前无全国统一的固定数额规定,需结合具体案情依法律规定综合裁量。
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需考虑以下因素:
1.侵权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目的、方式、场合等);
3.损害后果(伤残等级、死亡等严重程度);
4.侵权人获利情况;
5.侵权人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常见裁量范围
各地法院通常会结合上述因素,参考本地司法实践形成指导性标准:
死亡案件:多数地区精神抚慰金一般在5万-10万元区间(如上海、广东等地);
伤残案件:按伤残等级逐级递减,一级伤残(最重)约5万-8万元,十级伤残(最轻)约5千-1万元;
非伤残但严重精神损害:需结合具体后果(如面部毁容、长期精神痛苦等),由法官酌情确定(通常不超过5万元)。
注意事项
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性质不同(后者属物质损害赔偿),二者可同时主张。最终数额需结合案件细节(如侵权人是否故意、是否谅解等)由法院裁量,无绝对统一标准。
如需更精准的参考,建议提供具体案情(如地区、伤残等级、侵权情节等)进一步分析。
当探讨人身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涵盖什么范围时,除了精神痛苦抚慰、残疾或死亡抚慰等常见范围,还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受害人因伤导致生活方式重大改变,像无法再从事喜爱的运动或工作,由此产生的心理落差也可能在赔偿范围内。另外,因伤害致使受害人名誉受损、社交活动受限等间接精神损害,在合理情况下也可能获得抚慰金赔偿。若您在实际遇到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时,对抚慰金赔偿的确定标准、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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