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周文靖律师就职于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36xxxxxxxx612106。服务地区集中在江西上饶,联系地址为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名人花园7栋2楼。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上百件,在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办理了多起免于起诉、从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同时在民事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16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招标,郑X中标后与村委会就工程的基础及主体框架、装修、主体非框架及水电三个部分分别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工程于2016年4月28日开工、2016年10月15日竣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付款方式为全垫资,工程验收合格后待上级专项拨款到位即支付,拨款差额部分三年内付清。郑X按约施工并如期完工,工程于2016年11月验收合格。经审核定价,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多次催讨仍未支付。
周文靖律师接受郑X委托后,于2025年9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周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合同关系、工程完工验收情况、结算价款、已付款情况及催款事实。法院审理认为,郑X已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验收合格,村委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对于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双方在诉讼前已就工程总价款在验收时达成一致意见,且村委会未在法院限定时间内提出鉴定申请,审计部门的审计仅为行政监督,不能作为法院判决依据,故对该抗辩不予支持。
关于利息,因双方未约定逾期付款利息计付标准,法院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结合合同约定,支持郑X主张的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利息的诉求,确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郑X工程款四十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郑X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周文靖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显著。在证据方面,协助郑X全面收集、整理各类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为法院采信事实奠定基础;在催款和程序铺垫上,诉讼前出具《律师函》,既履行催告程序,又为后续诉讼主张利息起算时间等提供事实依据;庭审中,准确援引法律规定,成功反驳村委会不合理抗辩,维护了郑X主张的结算金额合法性;在利息主张上,精准把控,使法院支持了郑X的利息诉求。此类案件涉及工程施工与款项支付等多方面问题,周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应对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
在某公司与章X、揭X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2023年9月1日,章X因揭X承揽工程需资金周转,与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案外人汪X为保证人。某公司当日转账时预先以“财务费”名义扣除5000元。借款到期后,章X未能按期还款,2023年10月27日,章X、某公司及揭X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由揭X替代汪X承担保证责任。2023年10月26日,章X应揭X要求向某公司支付六万余元。后因款项未结清,某公司将章X、揭X诉至法院,要求章X偿还100万元本金及利息,支付3万元律师费,揭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周文靖律师作为章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章X深入沟通案情,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为支撑抗辩意见,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调取章X与揭X等人签订的《合作施工协议书》,证明案涉借款的实际需求方、使用方为揭X,章X仅为名义借款人;收集某公司出具的两张收据,证明实际出借金额为99.5万元;整理章X与揭X之间的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及微信聊天记录,佐证揭X为实际借款人的事实。
庭审中,周律师提出多项抗辩,章X实际并非案涉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不应承担还款义务;实际借款本金应为99.5万元,利息应按起诉时LPR四倍计算;已支付的六万余元中超额部分应抵扣本金;某公司主张的3万元律师费无依据。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部分抗辩意见,判决章X偿还借款本金九十万余元,并支付该款自2023年10月27日起按年利率13.8%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章X支付某公司律师费30000元;揭X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按比例分担。虽法院未采纳“揭X为实际借款人”的抗辩意见,但认可了“预扣利息应从本金中扣除”“超额支付的利息抵扣本金”的核心主张,成功为章X减少了十余万元损失。
周文靖律师在此案中的表现可圈可点。精准定位争议焦点,搭建了以“本金认定、利息抵扣、责任主体”为核心的有效抗辩框架;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为抗辩意见提供有力支撑;庭审据理力争,促使法院认定预扣利息从本金中扣除,超额支付利息抵扣本金,减少了当事人还款义务,延后利息起算点,降低利息支付总额;充分保障程序权利,促使法院对格式条款效力、律师费合理性等问题严格审查,维护了诉讼权利的平等性。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资金往来和合同约定,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减轻了经济负担。
综上所述,周文靖律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无论是建工合同纠纷还是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他都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通过收集证据、提出合理抗辩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他的执业理念贯穿于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相信他将继续在刑事和民事等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